北京法院60年與時代同行 本報記者 李松 黃潔 本報通訊員 鮑雷 劉玉民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揭開了中國歷史的新篇章。 而此前不久,原國民黨的司法機關已經被北平軍事管制委員會所接管,1949年3月18日,北平市人民法院正式成立,1950年1月27日正式更名為北京市人民法院,并從此肩負起了黨和國家賦予的歷史使命。 審判工作逐步進入法軌 成立之初的北京法院總人數(shù)不到200人,審判方式都是“自審自記、審記不分、刑民不分”,中心任務就是鎮(zhèn)壓反動派的陰謀活動,保護祖國財富及人民的生命財產,建立革命新秩序。在這種背景下,北京法院推出了“集體調解”的工作經驗,被稱為“打破了舊的一套形式主義脫離群眾的辦案公式,創(chuàng)造屬于人民司法的新工作方法?!?/p> 北京市法院檔案館里,珍藏著許多珍貴的案卷,記載著一個個不同尋常的案例。以李安東為首的美國間諜組織,企圖炮轟天安門、謀害國家領導人的特大案件,法律文書中記錄著周恩來、彭真、羅瑞卿等中央領導人修改的筆跡;對盤踞北京四方號稱“四霸天”的張德泉、福德成、孫永珍、林文華的宣判處理等一系列影響重大的案件,則充分體現(xiàn)出北京市法院除霸安民、維護穩(wěn)定所作出的艱苦卓絕的努力。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的公布實施,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步入了法制化階段。1955年4月,北京市高、中級法院公告成立,全市審判機構從市、區(qū)兩級法院改設為高級、中級、基層三級人民法院,各級法院也從隸屬同級政府轉為接受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監(jiān)督,陸續(xù)建立起公開審判、陪審、回避、辯護等基本審判程序制度,法院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和業(yè)務建設取得明顯進展。 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 改革開放初期,惡性刑事案件頻發(fā),影響了社會安定和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 在北京市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下,北京市各級法院分別于1983年至1985年的三年中,三次開展“嚴打”戰(zhàn)役,期間共審判各類刑事犯罪分子25325人,被判處死刑及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無期徒刑和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共計12006人。 1996年和2001年,中央又先后開展了兩次“嚴打”活動,北京市各級法院依法公正審理了“流星雨”夜少女被殺案、趙連榮夜殺8女案、焦文君、馬俊等“打悶棍”案等一大批案件,有效地維護了社會正常秩序。 改革開放讓中國經濟走上快速發(fā)展之路,但由于社會轉型時期一些腐朽思想的影響,經濟犯罪特別是貪污賄賂犯罪也呈現(xiàn)出大幅上升的趨勢。首鋼公司北京鋼鐵公司原黨委書記管志誠貪污受賄案、國家科委原副主任李效時受賄貪污案、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副委員長成克杰受賄案、云南省原省長李嘉廷受賄案等一大批重大職務犯罪案件均在北京得到了公正的審理。 與此同時,北京市各級法院充分行使審判職能,依法公正處理了數(shù)百萬件民商事糾紛、知識產權糾紛、行政侵權糾紛和執(zhí)行案件,其中不乏疑難復雜、備受關注、有深遠影響力的案件,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全方位打造高素質隊伍 在歷史性的機遇與挑戰(zhàn)面前,唯有改革才是發(fā)展的動力與出路,多年來,北京市法院在繼承中創(chuàng)新,在開拓中前行。 推進了合議庭配置改革,對審判長、法官助理和書記員進行科學配置;實行知識產權、刑事和商事案件裁判文書上網公開,啟動網上庭審直播系統(tǒng),從內容和形式上全面推進審判公開;建立市高級法院統(tǒng)一管理和協(xié)調的執(zhí)行體制,探索執(zhí)行實施權和裁決權兩權分離、相互制約機制;推行院庭長辦案制度,完善案件流程管理機制,推廣以訴前和解模式、“商事審判雙主動工作模式”、“四點一線調解模式”等為代表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等,有力地推進了我國司法改革的歷史進程。 審判事業(yè)是一項高尚而艱巨的事業(yè)。如果沒有一支政治堅定、業(yè)務精通、作風優(yōu)良的隊伍,公正高效地完成審判任務將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多年來,北京市法院始終堅持把隊伍建設、人才工程作為一項基礎性、戰(zhàn)略性工作,常抓不懈。嚴格人員錄用條件,從源頭上保證人才培養(yǎng)質量,建立起了高學歷人員信息資源庫;建立競爭擇優(yōu)晉升機制,完善法官職業(yè)準入機制,實行法院招錄各類人員、法官任職、干警晉升統(tǒng)一考試制度;對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司法警察和專業(yè)技術干部實行分類管理,推行法官遴選和干部交流鍛煉制度,為各類人才成長提供良好的環(huán)境。 近年來,已有45名下級法院的法官被遴選到上級法院工作,有百余名有發(fā)展?jié)摿Φ哪贻p干部上下交流,有16名干部被派往邊疆艱苦地區(qū)掛職鍛煉。全市法院共舉辦各類業(yè)務培訓班、專門人才培訓班和預備法官培訓班176期,培訓19567人次,平均每名干警被培訓了4遍。全市法院還先后選派233名優(yōu)秀法官走上講臺、擔任論文評委和指導教師,外派1223名優(yōu)秀法官參加高層次培訓和境外培訓。法官們出版法律業(yè)務圖書154部,有182篇學術論文在全國法院和北京市組織的評比中獲獎,連續(xù)13年獲得最高法院學術論文研討會“組織工作先進獎”。 在規(guī)范和創(chuàng)新的過程中,一批引導和昭示著人民法院“蓬勃朝氣、昂揚銳氣、浩然正氣”的先進典型成長起來,并成為北京法院隊伍中的旗手。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尚秀云20多年來,滿懷熱情教育感化挽救了大量失足青少年,使他們重新走上人生正路;海淀區(qū)法院知識產權庭宋魚水十多年來,公正高效審理各類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1500多件,其中疑難復雜新類型案件400余件,受到了同行和社會上的廣泛稱贊……近五年,北京全市法院有139個先進集體、318名先進個人受到中央、最高法院和北京市委的表彰。 崇法護法踐行司法為民 宋魚水的先進事跡中最響亮也最打動人的是她提出的“辨法析理,勝敗皆服”的理念。胡錦濤總書記曾評價說:“辨法析理,勝敗皆服的關鍵就是堅持了公正司法,一心為民”。“公正司法,一心為民”這八個字不僅揭示了“辨法析理、勝敗皆服”的根本原因,也成為了全國法院干警的價值追求。多年來,北京市各級法院始終把讓人民滿意作為工作最大的政績,堅持“保障當事人在首都法院打一個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的工作目標,采取了多項利民、便民措施。 在豐臺區(qū)人民法院立案庭,有個殘疾人士優(yōu)先窗口,能用手語和聾啞人交流的法官孫茹賢,幫助他們立案打官司一度成為眾所周之的新聞人物,也贏得了聾啞當事人的廣泛認可。除此之外,北京市法院系統(tǒng)通過完善訴訟指南和訴訟風險提示制度,實行立案接訪查詢訴訟流程、遞交訴訟材料、收結訴訟費“一站式”服務,擴大人民法庭受案范圍;推行遠程立案和電子簽章系統(tǒng),對邊遠山區(qū)或行動不便的當事人,實行預約立案、上門立案和電話立案等舉措,有效地解決了人民群眾“告狀難”的問題。與此同時,還通過開發(fā)“案例比對系統(tǒng)”,建立案件評查、院庭長辦案和案例指導制度,統(tǒng)一了執(zhí)法標準,提高了審判質量;通過加大司法救助力度,開通涉民生案件的綠色通道,保障了群眾基本生活需要。 滄海桑田一瞬間,甲子輪回六十年。在歲月的流痕中,建院時曾經意氣風發(fā)的年輕法官如今已是滿頭銀發(fā);當年的小院落已變成氣勢恢弘的審判大樓;審判法庭從簡陋的小桌方凳變成了寬敞莊嚴的法臺法椅;曾經的大檐帽、肩章演化成更能體現(xiàn)法官職業(yè)特色的法袍、法徽……但是,法官們司法為民的情懷沒有改變,無私奉獻的精神沒有改變,崇法護法的理念沒有改變,并將永遠伴隨著北京法院人在法治建設的道路上不斷前行。 (本文來源:法制日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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